简介:
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党委巡察办”)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,是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,具体筹划推进巡察工作。
职责:
党委巡察办的主要职责是“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导、服务保障”。具体职责是:
1.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、教育部党组以及校党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决议、决定和要求;
2.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
3.拟定学校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;
4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、服务巡察组开展工作;
5.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,提出相关意见、建议,制定相关制度;
6.对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;
7.组织召开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,通报情况;会商研究问题,落实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;
8.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9.办理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