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察工作领导小组
简介:
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实施具体领导和指导,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,由分管宣传、组织人事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,日常工作由校纪委书记分管;成员由党委组织部部长、纪委副书记和党委巡察办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。
职责:
1.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;
2.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,确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;
3.听取巡察工作汇报;
4.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;
5.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和处置意见,制定相关制度;
6.组建巡察组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;
7.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
简介:
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党委巡察办、党委组织部和纪委等部门组成。
职责:
1.党委巡察办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;
2.党委组织部根据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协调党委巡察办、纪委等有关部门会商巡察组正、副组长,联络员,组员的建议人选,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;协同完成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、选人用人等巡察相关任务以及整改落实督查工作;
3.纪委要自觉支持巡察工作,把监督工作和巡察工作紧密结合,使纪检工作和巡察工作贯通;
4.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界定职责权限,优化协作机制,密切协作配合。